发表论文该不该发奖金?

crosscheck 2022-12-27 21:15:48

科研人员发表论文其实就是自己本职工作的一部分,也是为了把自己的发现、结果、理论、假说、思维,甚至工作经历和科研过程告诉世人。

现在,中国科研人员似乎习惯了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单位给予的数额高低不同的奖励。7月初,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Wei Quan、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陈必坤以及加拿大麦吉尔大学信息学院博士生候选人Fei Shu在预印本网站arXiv上更是全面揭示和分析了中国近20年论文现金奖励的现状。

在中国三个层级的高校(“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非“985工程”又非“211工程”高校)中,第三层级大学平均向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提供63187美元的奖金,第一和第二层级的大学分别平均提供38846美元和53823美元。有的高校对发表于英国《自然》或美国《科学》杂志论文的第一作者最高奖励16.5万美元奖金。

研究人员发表论文该不该给予奖金,见仁见智。正面的评价是,对研究人员发表论文给予奖金可以提高研究人员的积极性,更快地促进中国科研的发展并为逐步成为世界科技大国和世界强国打下坚实雄厚的基础。

一个事实是,引文索引数据库(WoS)收录的期刊中,每年中国新发表论文数量已经从1995年的13134篇增加到2013年的232070篇,增长约17倍。2016年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的最新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结果显示,中国发表在各学科最具影响力国际期刊上的论文数量连续6年排在世界第2位,中国高被引国际论文数量、国际热点论文数量双双进入世界排名第3位,排在美国、英国之后。

可以说,中国已经成为论文大国,这其中,发表论文后获得奖励的因素不可否认,当然,中国研发经费的逐年增多更是关键原因。从1995年到2013年,中国的研发经费由52.3亿美元增加到1777亿美元,增长近33倍。

另一方面,发表论文给予奖金,也是对科研人员生活和工作的经济弥补和支持,因为中国的科研人员,主要是大学教师的收入偏低。2012年,英国跨国出版社罗德里奇出版了《教授薪水:工资与合同的全球性对比》一书,以世界上28个国家的公立大学为研究目标,旨在调查全球各国大学教授的工资收入“能否达到支撑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生活标准?”

结果表明,大学教授收入排在前5位的分别是加拿大、意大利、南非、印度和美国;排在后5位的是哈萨克斯坦、埃塞俄比亚、中国、俄国和亚美尼亚。同时,就购买力标准衡量,中国新入职的大学教师月收入为259美元,排在末位,比亚美尼亚或者埃塞俄比亚都低,前者为405美元,后者是864美元。

对于中国的年轻教师和科研人员,如果发表论文有奖金,而且数目不菲(有些一篇论文的奖金比科研人员的年薪还高),对他们的生活和研究都是极大的支持。并且,即便中国的研发经费在逐年提高,由于种种原因,如研究经费申请的马太效应,一些研究人员所能获得的研究资金仍然不足,因此需要变相地以奖金作为研究经费。

不久前,四川农业大学对在《细胞》上发表一篇论文的研究团队奖励1350万元,但其中只有50万元是奖励给研究团队的奖金,其余1300万中,50万元是一次性资助的科研经费,1250万元是分5年资助的科研经费。

不过,发表论文就发奖金也表现出明显的缺陷和弊端,最令人忧心的是,重奖之下必有勇夫,高额的论文发表奖金会程度不同地刺激研究者为获得奖金而发表论文,这比为发表论文而发表论文要有害得多,由此,不仅粗制滥造会成为一种必然,而且论文造假也在所不惜。

2017年4月20日,知名学术出版商施普林格·自然一次性撤销其旗下杂志《肿瘤生物学》2012年至2016年发表的来自中国大陆107篇文章敲响的警钟可谓“名扬全球”。这些论文造假固然并非仅仅因为希冀获得奖金,而是与职称、工资、申请科研经费、学科点评估等也有很大关系。

平心而论,科研人员发表论文其实就是自己本职工作的一部分,也是为了把自己的发现、结果、理论、假说、思维,甚至工作经历和科研过程告诉世人,论文发表后给不给他们奖金,都不妨碍他们天然地要发表论文,因此,发论文给奖金似乎有些画蛇添足。

不过,本质的问题不在于该不该发奖金,而在于该对什么发奖金,目标和理由应当明确和无可辩驳。奖金是激励机制的一部分,应当让奖金不仅理由充分,而且能真正达到激励作用。从这个角度出发,奖励论文发表显然不足取,而奖励科研结果或成果才理所当然。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是,任何发表的论文结果都有可能并不真实和正确,也不可能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需要未来更多的研究结果来重复验证。

只有被证实的科研结果和可以转化为生产力的成果才能推动人类社会精神和物质文明的发展和提升,也才值得称道。对这样的成果进行奖励也是水到渠成,并能体现奖励的作用。对此,诺贝尔奖和国际上的各种科学奖励以及中国的科学成果奖已经做出了榜样。即便如此,诺贝尔奖也还有看花了眼的时候,更何况只是发表了一篇论文并不足以证明科研结果的真实和具有价值。

对科研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支持,应当是增大研发投入,改善科研经费的申请规则,以及提高科研人员的报酬和劳动所得,而不是以发表论文获得奖金来变相贴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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