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9月24日发布的新中国75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显示,新中国成立75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受教育机会,各级各类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
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快速提升。1952年,教育部颁布《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明确学前教育“福利性”和“教育性”的双重功能,为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指明方向。1950年,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仅为0.4%,2023年达到91.1%,提高90.7个百分点;幼儿园数从1950年的1799所增加到2023年的27.4万所,在园幼儿数从14万人增加到2023年的4093万人。
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1963年发布“小学四十条”“中学五十条”,提出中小学教育任务和培养目标。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两基”战略目标,我国义务教育底子薄、基础弱的面貌逐步改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1949年,我国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仅为20%;近年来,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接近100%。1949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2522万人,其中,小学2439万人,初中83万人;2023年,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6亿人,其中,小学1.1亿人,初中0.5亿人。
高中阶段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基础非常薄弱,毛入学率仅为1.1%。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将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等教育基础薄弱、普及程度较低的地区作为攻坚重点,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7年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提出到2020年各地区毛入学率均达到90%以上。2023年,我国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1.8%,比1949年提高90.7个百分点。1949年高中阶段在校生数44万人,2023年达到4542万人,增长103倍;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数由1949年的21万人增加到2023年的2804万人,增长134倍。2023年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共有学校2.2万所;其中,普通高中1.5万所,比1949年的1597所增长9倍。
职业教育规模日益扩大。75年来,我国职业教育规模从小到大,办学层次从低到高,办学能力由弱变强。1951年第一次全国中等技术教育会议召开,1980年国务院批转《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确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相继印发实施,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构建。2023年,全国有职业院校11133所,职业教育在校生3478万人;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738万人,比1965年增加1246万人。
高等教育普及水平实现跨越。1961年发布《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对完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提出明确要求。20世纪90年代以来,相继启动“211工程”“985工程”发展战略,1999年开始实施高校扩招政策,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2015年起,提出“双一流”建设新要求,我国高等教育迈上新的历史起点。1949年,全国仅有高等学校205所,各类高校在校生11.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仅为0.26%。2023年,全国有高等学校3074所,比1949年增长14倍;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4763万人,比1949年增长406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60.2%,比1949年提高59.9个百分点。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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